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知识之国家主席

2023-12-14 14:39:24
就业桥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宪法知识:国家主席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章节小编用表格的方式向大家展示国家主席的性质和职权。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职基本条件有:(1)在政治方面,必须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必须年满45周岁。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副主席在任职资格上与国家主席相同,但在宪法上没有独立的权力,他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国家主席工作。
在国家主席因病或其他情况不能视事、因去世而产生职位空缺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职位;副主席因故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以上就是对国家主席的相关介绍,希望小伙伴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例题】
1. (单选题)依据现行《宪法》规定,以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任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每届任期四年,连续任职没有限制
B. 每届任期四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 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D. 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没有限制
【答案】D【解析】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并没有连任不得超过多少届的限制,所以C选项符合宪法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 (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 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 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答案】D【解析】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D项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准确答案为D项。
[page]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公基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
相关栏目
招考信息 更多>
招考指导 更多>
试题资料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